西和县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四起涉危险驾驶罪典型案例曝光青海普法 [复制链接]

1#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12月17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公布年以来青海高速交警支队辖区醉酒驾驶涉危险驾驶罪典型案例,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交通违法,共同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年7月9日,机动车驾驶人韩某酒后驾驶青AKXXXX号“别克牌”小型轿车,沿西和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驶,22时10分许,当车辆行驶至西和高速40公里加米处(通海隧道内)时,与前方由机动车驾驶人马某驾驶的青AXXXXX号“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发生剐撞后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后青AKXXXX号“别克牌”小型轿车被马某驾车拦截在西城大街匝道出口海湖车城附近,事故造成两车部分机件受损,无人员受伤。年7月16日,经青海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检验,韩某酒后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经审理,被告人韩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金某于年11月22日0时21分许报警称:西和高速东新路出口限宽柱处有一停止车辆,车内有人睡觉疑似酒驾。经初步查明,年11月22日段某涉嫌醉酒后驾驶青B6D号“启辰”牌小型普通客车,在西和高速东兴路匝道出口被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年11月22日2时30分许,段某被医院进行血样提取。年11月22日,委托青海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对段某血样中乙醇进行定性、定量检验。年12月3日,青海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检验确定,段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年8月21日14时30分许,郭某驾驶车牌号为青AKHXXX的小型客车,沿京藏高速公路马场垣—西宁方向行驶至公里+米时,因酒后驾驶机动车与姚某驾驶车牌号为甘AVXXXX的小型客车右后尾部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年8月25日,经青海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检验确定,郭某酒后驾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移送起诉至乐都区人民检察院。

年9月25日,机动车驾驶人王某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青AYXXXX“奥迪”牌小型轿车,沿京藏高速公路由乐都驶往西宁方向,2时5分许,当车辆行驶至京藏高速公路公里加米处时,与隔离护栏相撞,造成车辆及道路交通设施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年10月12日,经青海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检验确定王某酒后驾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移送起诉至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来源:青海新闻网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