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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给予邱大林党内警告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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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南平纪委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2起为公款消费


闽南12月25日讯 昨日获悉,三明永安市、南平邵武市纪委近日通报了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永安市环卫处*支部副书记邱大林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10月3日,邱大林私自驾驶公车接送朋友到永安市兰馨大酒店吃饭。市纪委给予邱大林*内警告处分。


  永安市燕东街道办事处工会联合会副主席陈寿彩、俞志聪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费用问题。2014年7月21日晚,陈寿彩、俞志聪在组织完工会活动后到永安市乐圣KTV唱歌。事后,经兼任工会会计的陈寿彩提议并审核签字,俞志聪违规将当晚高消费娱乐活动的费用在工会经费中报销列支。永安市燕东街道办事处给予陈寿彩行*记过处分、俞志聪行*警告处分,并责令俞志聪退还违规报销费用。


  中闽(邵武)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刘芝文违规用公款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刘芝文在任邵武市自来水公司经理期间(企业改制之前),三次组织与单位有业务往来的福州某企业工作人员到营业性娱乐、休闲场所公款消费,合计1995元。给予刘芝文*内警告处分。


  邵武通泰街道办事处向南社区*支部书记叶忠明违规发放津补贴。2014年3月初,叶忠明组织召开社区班子会议,提议给班子成员5人每人发200元三八妇女节节日补贴,合计发出1000元,事后以购买纪念品的形式入账。给予叶忠明*内警告处分。(海都 练仁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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